儿童发热处理的一般原则,这些你都清楚吗?
发热是儿童最常见症状,也是儿科门诊特别是急诊最常见的主诉。为了规范解热镇痛药在发热患儿中的合理使用,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等学术机构组织相关专家撰写了《解热镇痛药在儿童发热对症治疗中的合理用药专家共识》,关于儿童发热处理的一般原则,共识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发热的评估
(1)识别有无可能危及生命的临床表现;
(2)舒适度评估;
舒适度的评估可以从患儿的精神、情绪、进食、活动及睡眠等多个维度来进行。基于目前的循证证据和临床实践,主要推荐中文版《新生儿疼痛与不适量表》(EDIN)(表1)和Wong-Baker面部表情疼痛量表(图1)对0~5岁儿童发热舒适度进行评估。
(3)评估发热儿童患有严重疾病或自限性疾病的可能性,不是必须立即做出确切诊断;
(4)查找病因,以根据评估结果指导制定治疗策略。
识别发热儿童有无可能危及生命的临床表现
发热儿童的初始评估很重要。首先,对发热儿童进行常规的评估———测量并记录发热儿童的体温、呼吸频率、心率及毛细血管再充盈时间。应确认任何可能危及生命的临床特征,包括气道、呼吸、循环的异常及意识水平下降等;并需要关注是否有脓毒症的可能性。
评估发热儿童患有严重疾病的危险性
在确定发热儿童有无立即危及生命的临床表现后,应进一步根据发热儿童的症状及体征评估其是否存在特定的疾病或局部感染灶,是否存在提示病情严重的非特异性症状或体征。
发热儿童的评估可采用交通信号灯标志,根据是否存在相应的症状及体征来识别并确定患有严重疾病的危险程度(表2)。“红区”为高危,发热儿童只要存在该区任何一个症状或体征,即属于高危;“黄区”为中危,存在该区任一症状或体征,而无“红区”任一表现;“绿区”为低危,具有该区的症状或体征,而无“黄区”及“红区”任一表现者。
处于“绿区”的发热儿童可在家中护理,但需了解何时需要进一步就诊。如果发热儿童存在“黄区”的临床表现,应尽快就诊;如果发热儿童存在“红区”的临床特征,应立即就诊。
应当重视对于3月龄以下发热婴儿,需要测量生命体征(体温、呼吸频率、心率)并记录,必要时进行全血细胞分析、血培养、C反应蛋白(CRP)检测、尿液检查(怀疑泌尿系感染时)、胸部X线片(如果存在呼吸系统体征)、便常规、便培养(如果存在腹泻)等。有如下情况时需行腰椎穿刺检查:(1)<1月龄的婴儿,病因未明的发热;(2)1~3月龄婴儿一般状况差、白细胞低于5×109/L或超过15×109/L。
3月龄以上的发热儿童存在1项或1项以上“红区”症状或体征时,需要行全血细胞分析、血培养、CRP及尿液检查,必要时行腰椎穿刺、胸部X线片、血电解质及血气检查等。
此外,发热儿童服用退热药后,需评估其疗效,因为严重疾病时的发热对退热药的反应相对较差。
提示发热儿童患有特定严重疾病的症状及体征
发热患儿伴某些典型症状和体征时,往往提示一些特异性疾病。识别这些症状和体征有助于对发热儿童做出可能的诊断。例如,发热伴颈强直、前囟膨隆、意识水平下降、抽搐,甚至惊厥持续状态,往往提示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发热伴呼吸急促、鼻翼扇动、胸凹陷、肺部湿啰音、发绀或血氧饱和度降低,往往提示肺部感染;发热伴肢体或关节肿胀、患肢不愿活动、不能负重,需考虑化脓性关节炎或骨髓炎;发热超过5d,且合并下列表现:双侧非渗出性结膜充血、口唇皲裂、杨梅舌、口腔咽部黏膜充血、指(趾)端红肿、多形性皮疹、颈淋巴结大,提示存在川崎病(KD)。
发热的处理策略
根据发热评估的结果,结合原发病,如需退热治疗,可选择以下策略。
1药物退热2月龄以上儿童体温≥38.2℃伴明显不适时,可采用退热剂;高热时推荐应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不推荐安乃近、乙酰水杨酸、保泰松、羟基保泰松、吲哚美辛、阿司匹林、赖氨匹林、尼美舒利、氨基比林等其他药物作为退热药应用于儿童,反对使用糖皮质激素作为退热剂应用于儿童退热。
各国指南均不推荐物理降温用于退热,如乙醇擦身、冰水灌肠等方法,往往会明显增加患儿不适感(寒战、起鸡皮疙瘩、哭闹)。同时过度或大面积使用物理方法冷却身体,反而会导致机体通过加强产热(寒战)和进一步减少散热(皮肤毛细血管收缩,立毛肌收缩出现皮肤鸡皮疙瘩)来克服物理降温的作用。
对发热儿童进行恰当的护理可改善患儿的舒适度,如温水外敷儿童额头、温水浴、减少穿着的衣物、退热贴、退热毯、风扇和降低室内温度等,这些方法均可通过传导、对流及蒸发作用带走身体的热量,使发热儿童感到舒适。
以上内容摘自: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儿科呼吸工作委员会.等.解热镇痛药在儿童发热对症治疗中的合理用药专家共识.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2020, 35(3):16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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